简介
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我给皇帝当替身3年,他死后我继位了》,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短篇作品,围绕着主角萧珩沈彻正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登封孤雪。《我给皇帝当替身3年,他死后我继位了》小说完结,作者目前已经写了7987字。
我给皇帝当替身3年,他死后我继位了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我举起柴刀。
他吓得后退三步。
就在那个瞬间,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停在了巷口。
车帘掀开一条缝,有人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
第二天,镇上来了一个自称京城商人的中年人,替我爹还清了药债,又留了五十两银子。
条件只有一个:让我跟他去京城“做事”。
我爹不肯。
我说:“爹,五十两够你请最好的大夫了。”
我上了马车。
车里坐着一个戴帷帽的年轻男人。
他摘下帷帽的时候,我整个人愣住了。
那张脸——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他笑了笑,笑容里有一种我当时看不懂的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将死之人对自己最后一步棋的满意。
“你叫谢蕴?”
“是。”
“从今天起,你叫萧珩。”
他说这话的语气很轻。
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我往后三年的命,就被这句话钉死了。
训练是在宫中一处废弃的冷宫里进行的。
教我走路、说话、批折子、读圣旨的人,是福全。
教我骑射和的人,是沈彻。
沈彻第一天见我,目光从头扫到脚,冷冷说了句:“像是挺像,就是眼神不对。”
“哪里不对?”
“太活了。”他说,“皇帝的眼睛里没有光。”
我花了三个月,学会怎么让自己的眼睛变成死水。
第一次替萧珩上朝的那天,我站在铜镜前,看着镜子里那张冷漠的脸,差点没认出自己。
福全在旁边小声说:“像,太像了。”
我没觉得这是夸奖。
03
第一次上朝的记忆,到现在还刻在骨头里。
金銮殿。
文武百官分列两侧。
我走上御阶的时候,腿在打颤,龙袍的下摆替我藏住了。
裴正则站在最前面。
他六十二岁,头发花白,腰板比殿里的柱子还直。
我坐上龙椅的那一刻,他抬眼看了我一下。
那道目光像一把刀,从我脸上慢慢划过。
我没有躲。
萧珩教过我:“裴正则此人,嗅觉极灵。你越怕他,他越确定你有问题。”
那天早朝,我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所有奏折照旧例批复,所有争议照旧例搁置。
下朝后,福全告诉我:“丞相方才在殿外站了一刻钟,盯着太华殿的方向。”
我问:“然后呢?”
“然后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
但这种松弛只维持了三天。
第四天,裴正则在朝上提出要检阅禁军。
按规矩,检阅禁军需要皇帝亲临校场。
亲临的意思是——骑马,射箭,近距离被几百双眼睛盯着看。
我的骑射是沈彻教的,不算差。
但萧珩左手虎口处有一道旧伤留下的疤。
我没有。
散朝后我找沈彻。
“我的手——”
他打断我:“我知道。”
他从怀里摸出一把短匕。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握住我的左手,刀锋在虎口上精准地拉了一道。
血涌出来的时候,我疼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沈彻拿布替我裹上,面无表情:“深度、长度、角度,和陛下原来的伤疤一致。等结痂之后不会有人看出区别。”
我盯着他。
“你就不能提前说一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