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媳妇掩着嘴,笑得肩膀直颤。
只有隔壁赵,拄着拐杖朝她啐了一口。
“翠花,你嘴上积点德!”
“麦苗那棚,是我看着她一车一车拉水泥建起来的!”
“你倒好,白捡还嫌不够,非得往人脸上抹粪!”
李翠花脸一沉。
“赵,您老糊涂啦?”
“她一个女人,哪来的钱?哪来的胆?哪来的本事?”
“不是有人撑腰,她早饿死了!”
这话像针,扎进我耳朵里。
我抬头,看远处山梁。
山梁上,我家大棚的钢架骨架在雨雾里灰蒙蒙的。
像一具被剥了皮的兽骨。
我忽然想起去年冬天。
那会儿大棚刚建好,没通电。
我用砖头垒了个小灶,夜里烧柴保温。
零下八度,我裹着三床被子,在棚里守了一宿。
凌晨三点,棚膜结满冰霜。
我怕冻死秧苗,用体温去焐塑料布。
脸贴上去,冰得掉皮。
可秧苗活了。
活了,就有希望。
现在,希望被砸了。
可人没死。
我拎着那袋面,转身往村后废弃的砖窑走。
那里有我早年存下的半吨红砖。
还有三卷没用完的保温被。
我得修棚。
不是为了他们。
是为了那三百二十七株断苗里,还活着的两片西葫芦子叶。
我得让它们,看见太阳。
第三章:我蹲在砖窑里,把《民法典》抄在保温被上
砖窑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
窑顶塌了一角,漏风漏雨。
可四壁厚实,冬暖夏凉。
我用红砖垒了个矮台。
铺上塑料布,再垫两层旧棉絮。
这就是我的床。
没有灯。
我用手机电筒照明。
光柱像一把细刀,切开窑内浓稠的黑。
我掏出那本红皮笔记本。
翻到最后一页空白处。
没写菜价,没记病虫害。
我抄《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我一笔一划,写得极慢。
手机电量只剩百分之十七。
我关了电筒,摸黑把保温被铺开。
被面是碎花的,洗得发白。
边角磨出了毛边。
我撕下笔记本一页纸。
用打火机烧了纸角,让炭火头微红。
然后,就着那点微光,在保温被内衬上继续抄。
“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炭火头烫,我手指被燎起一个水泡。
没吹。
我继续写。
写到“侵占”二字时,窑外雨停了。
月光从塌陷的窑顶漏进来。
像一勺银粉,洒在我抄字的手背上。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
爹是村小学老师,教我写第一个字,就是“人”。
他说:“麦苗,人字就两笔,一撇一捺。”
“撇是骨头,捺是力气。”
“骨头要直,力气要稳,人才立得住。”
我那时不懂。
现在懂了。
骨头直,不是不弯腰。
是弯下腰时,脊椎还朝着太阳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