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如果你喜欢年代类型的小说,那么《穿书七零之资本家狼崽会咬人》将是你的不二之选。作者“炸酥子”以其独特的文笔和生动的描绘为读者们带来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小说的主角沈知之周景盛勇敢、聪明、机智,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327451字,喜欢阅读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
穿书七零之资本家狼崽会咬人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哎,谢谢大爷。”
沈知之露出一抹甜甜的笑,老大爷半闭着眼不想搭理,她也不纠结跟着队伍一起走了。
上工第一天,陈队长让老知青带新知青熟悉,沈知之分到的田块紧挨着高子农。
此刻,天还没有完全亮,远远看去,金黄色麦穗海洋里零星散落着几道身影,不断起伏冒头。
沈知之不敢耽误,顺手在路边捡了个石头准备打磨刀刃。
高子农见状脆和她换了把镰刀,“我来磨吧,你们女同志力气太小。”
“谢谢啊。”沈知之也不扭捏,镰刀快割麦才更快。
“谢啥,小事。”
高子农把镰刀贴着石头,三下五除二就打磨好了。
“我先给你示范一遍,割麦通常一垄一垄的割,大概就一米左右宽。“
只见他先弯腰曲背,左手搂一把麦到跟前,右手拿着镰刀贴近麦秆离地一寸的地方,随后用力割断,随后就放在那里。
“后面再统一捆,你要是觉得累了,也可以蹲下来割,但是速度会慢很多,你先学着割割看吧,不动了就休息,我完帮你。”
沈知之又看他演示了几遍,确定自己会了,就回到了自己的田块。
然而想象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在高子龙身上很轻巧的动作,她自己做起来却状况百出,好不容易上手,随着不断地弯腰起身,挥镰刀,她感觉到腰酸、胳膊也酸的时候,抬头才发现一垄也没割完,留下的麦茬也忽高忽低,一点也不整齐。
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
沈知之已经疲惫不堪,甚至感到一丝绝望。
这一块田她要到什么时候去?
她手上的动作不停,心中默念着不断给自己加油。
既然下乡了,这些就会是以后的常,一时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沈知之不知道自己了多久,她机械地挥舞着镰刀,汗水顺着眼角流进了眼睛里也忘记了擦,涩得生疼。
她不敢停,犟着一股劲,硬是撑到了下工铃声响起。
后知后觉才发现掌心里辣的疼,四指部和虎口处都磨出了水泡,已经破皮,混杂着血水,看上去惨不忍睹。在她白皙皮肤的对比下,视觉冲击更加强烈。
“你割到手了!”高子农过来时被吓了一大跳,“我带你去找队长,村里没医务室。”
“没有,是磨破皮了。”沈知之把手掌抬高了一些,“就是看着吓人。”
高子农看得直皱眉,欲言又止道:“你怎么……刚来不多,陈队长不会说什么的。”
“我知道,我就是想尽快上手。”
沈知之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和高子农一起回到了知青点,至于镰刀,自己保管着,下午下工的时候再还回去。
俩人回来时,林卫红和刘来娣在做饭,厨房里传出一阵香气。
程晓兰看到她的伤口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手咋弄成这样了?”
陆停云看了眼身边的高子农,问:“怎么回事?”
高子农只好把前因后果又讲了一遍,默默听着的姜晚柔目露诧异。
明明上一世沈知之好吃懒做,怎么会坚持农活?
“手都破成这样,下午肯定不能割麦子了。”秦晚柔关心道:“沈知青我陪你去给队长请个假吧。”
“谢谢你,不用了,等磨成茧子就好了。”沈知之之所以这么拼,也是想证明角色的命运可以改写。
她沈知之肯定不会受到剧情影响,变成好吃懒做,偷奸耍滑的人。
程晓兰附和:“知之,就算不请假你的伤口也要处理,我们先去问问队长有没有药?”
陆停云:“陈队长家有紫药水,以往有人受伤我见过。”
沈知之张了张手掌,扯动着伤口立刻疼了起来,现在天热,不涂药确实不行。见她点头,程晓兰立刻拉着她去找陈队长。
“砰砰砰——”
陈金生家的门虚掩着,程晓兰帮着敲了敲门,“陈队长?有人在家吗?“
王婶子正在做饭,听到动静立刻出来了,“哟,程知青、沈知青你俩咋来了,这、这手是咋回事啊?”她看清沈知之手的那一刻,瞬间明白了俩人的来意,双手一拍:
“等着,我去拿。”
“怎么了这是?“小翠也走了过来,看到她的手后,二话不说就跑去端了盆水。
王婶子很快就拿来了一个棕色的玻璃瓶,先用清水冲洗她的伤口,上面还有不少草屑,擦后才涂上紫药水。
紫药水也就是甲紫溶液,涂抹后会在伤口表面结上一层痂,起到一层保护膜的作用。
沈知之小时候也用过,后来就逐渐被碘伏等产品取代。
药水接触到皮肤的那一刻,有一股淡淡的灼烧感,疼痛感并不强,但是会有一定的色素沉着。王婶子大方地把她整个掌心都涂满了,沈知之的手心宛若一整个圆形的紫茄子。
她有些哭笑不得,“婶子不用涂这么多,浪费了。”
“不浪费,小姑娘皮肤嫩,多涂一点省得留疤。”
王婶子笑着拧上瓶盖,猛得一拍大腿,“坏了!我的菜!”说着就往厨房里跑。
眼看人家要吃饭,沈知之不好再待下去,程晓兰和小翠姐说了声,俩人就离开了。
等她们赶回去,知青点正准备吃饭。
林卫红指了下桌子上的两个碗,说:“这是你们的,一人一张。”
碗里分别是两张饼子和半小碗的咸菜。
纯玉米面的饼子,一半松软一半带着脆壳,这玩意儿吃一次是新奇,吃多了是真拉嗓子。
沈知之觉得有点噎,左手夹菜不习惯,就吃得比较慢,程晓兰配上小咸菜,吃得挺香。
“比昨天清汤寡水好,最起码能填饱肚子。”
她把最后一块塞进嘴里,意犹未尽,“就是可惜,太少了,如果以后都这么吃也行。”
“现在活重,不多吃点怕大家身体扛不住,后面肯定不行了。”沈知之吃了口小咸菜。
“唉~”程晓兰摸了摸肚子,“早知道我就吃慢点了。”
“尝下我做的解暑茶。”沈知之掏出水壶,往她的碗里倒了半碗浅黄色的水。
“这是啥?看着还有渣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