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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看着林佳意又准备哭,孟向远感觉一个头有两个大,咬牙改口道:“佳意,你先把衣服穿好,可以吗?”

没办法,这已经是他从什么亲亲媳妇儿小宝贝里面,挑出的最能接受的称呼了。

林佳意见好就收,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扔给孟向远,爬起来找衣服穿。

她敢这么忽悠孟向远,是有底气的。

她翻遍原主记忆,发现了一个书中没提的秘密。

两人的婚姻,书中只提到一句,孟向远虽然结婚了但并不喜欢原主。

但在原主的记忆中,这还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

当初,原主被家里逼迫嫁给傻子,绝望中跳了河,被探亲回来的孟向远救起。

孟向远在做人工呼吸时,原主恰好醒来,误以为他轻薄自己,死活要他负责。

孟向远怎么想的,林佳意不得而知,总之,他最后答应了。

两人约定做一对表面夫妻,互不干涉。

孟向远按月寄钱,林佳意则留在村里,做他有名无实的妻子。

这件事只有两个当事人知道。

这不就是协议婚姻?还挺潮。

林佳意笑笑。

孟向远挚爱的妻子?

这个角色,她演定了。

两人都穿好衣服后,孟向远在床单上看到一团红色的血迹,有点怀疑:“咱们以前……”

林佳意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床单上的落红,明白了孟向远没说完的话。

她迅速镇定下来,语气羞涩中带了带着几分嗔怪:

“结婚那天,咱们没来得及圆房,你就接到部队的电话回去了。昨天你一到家,就猴急地拉着我……唉呀你看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我去把床单洗一下。”

孟向远点点头。

对于林佳意的话,他没有全信。

自己明明是不打算结婚的,为什么会在两年前娶了林佳意呢?

而且自己就算娶媳妇了,也不过是相敬如宾,绝不会如此急色,更说不出那些肉麻的话来。

更何况,林佳意也不是自己会喜欢的风格。

女人应该端庄内敛,以含蓄文静为美。

而不是像她这样……说好听点就是活泼,说难听了就没个正行。

不过现在显然是问不出来什么的,孟向远决定自己找合适的时机验证。

孟向远挽起袖子接过床单:“还是我来洗吧,你身体不舒服,多休息。”

林佳意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她还累着呢,可没有为难自己的癖好,有人愿意干,她求之不得。

“梆梆梆……梆梆。”

“老大媳妇儿,都几点了,还不起床,快起来做饭了。”

林佳意正打算睡个回笼觉,门外响起了原主婆婆王凤英的大嗓门,还伴随着急促的敲门声。

孟向远不是孟老汉和王凤英的亲生儿子。

两人婚后多年不育,收养孟向远后没多久,王凤英奇迹般地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男主孟向东。

从此孟向远在家就成了多余的那一个。

父母偏心亲生的儿子,连带着对小儿媳李雪娇也格外偏袒。

因此,小说里作为大嫂的林佳意,除了要下地挣工分,在家还要包揽洗衣做饭等家务。

这一切就为了让女主能十指不沾阳春水,毕竟作为甜宠文的女主,怎么能成天做这种事呢。

仔细想想,在这本小说里,除了男女主,其他人都是工具人,都是为了剧情服务的。

所以林佳意这个女配的人设割裂得厉害,一边要包揽所有家务,一边又要时不时跳出来对女主冷嘲热讽,充当被打脸的极品角色。

而孟向远这个配角,主要作用就是给男女主爆金币。

因此原作者设定让他年纪轻轻就当上团长,职位和工资都有点不合常理地高。

就为了用他的工资补贴男女主,让他们前期即使在农村,也不用吃苦。

孟向远牺牲后,他这个团长高额抚恤金,又成了男女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等到男女主要换地图发展的时候,他们这些工具人没用了,就直接被写死了。

想到这里,林佳意不由得生出一种跟孟向远同病相怜的感觉。

这该死的对照组女配,她一天都不想当了。

听着屋里没人应答,王凤英的敲门声越来越急促:“谁家儿媳妇像你这么懒,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诶?向远,你怎么出来了?”

“妈,有什么事吗?”孟向远把门开了一条缝,沉声问道。

孟向远离家当兵后,不知道为什么,王凤英逐渐有点害怕这个不苟言笑的大儿子。

她讪笑着说:“没啥事,我就是叫佳意起来做饭,都六点多了。”

这个时候土地承包还没普及到北方,青山村所在的宁省目前还是实行的工分制度。

夏天是七点整开始上工。

往常,林佳意都是五点半左右起床,提前准备一家人的饭菜。

今天眼看着六点多了,林佳意还没起床做饭,怕误了上工时间,才急得王凤英直接来敲门叫人。

孟向远皱眉,他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也知道父母都偏心弟弟。

但他今天看着王凤英今天一大早把林佳意叫醒给全家做饭,忽然心里很不舒服。

孟向远朝屋里看了一眼,对王凤英说:“她今天不太舒服,还没起。”

王凤英自然没有错过孟向远的小动作,她暗骂着林佳意是个不要脸的小妖精,面上却说道:

“那就让她好好休息,妈去做吧。”

王凤英看出了大儿子对林佳意的维护,心里很不满意。

但想到这次还有求于大儿子,不想跟他生了嫌隙,只好自己去做了。

趁着这个的功夫,林佳意拿起桌上的镜子,仔细观察起了原主的容貌。

镜子里的人这张脸倒和原来的自己有八分相像,唇红齿白,鼻梁高挺,双眸大而灵动,是那种让人过目难忘的美人。

最绝的是这具身体,皮肤白皙娇嫩,透着盈盈光泽,更别提腰肢纤细,胸部高耸。

这身材可比她原来好多了。

原主在农村劳作多年,还能有这么好的皮肤,除了手上的茧,几乎看不出多少吃苦的痕迹。

基因这东西,真是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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