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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横街治安所的辖区总共包括四个社区,其中还包括一个商业中心,人口密度很大。

但是治安所只有十八个正式编制,去掉领导和处理卷宗以及内勤人员,能出警的治安员只有十二个,被分成了四个小组,每组三人配上同等数量的辅警。

还有的辅警做的则是其他工作。

比如负责看监控的两个都是女性辅警,指挥室也有三个,坐台的也是三个。

都是连续工作二十四小时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接下来四十八小时备勤,重复这个过程。

宋思远很喜欢这样的工作方式,而且如果临时有事,也可以和同事换班。

时间比较自由。

上班期间工作强度还是很高的,宋思远计算过,自己当班的二十四小时内,平均大致要出警接近十次。

其中六次是各种纠纷,邻居或者夫妻、恋人吵架的、噪音扰民的、坐车吐车上的……不一而足。

三次是各种求助,猫猫狗狗找不到了,男朋友女朋友不开门了……

另外一次就是行政案件了,喝酒打架的,举报涉黄或者卖淫嫖娼的,电瓶车被偷了的……

宋思远觉得自己跟着超哥还是学了不少东西。

超哥名叫黄超,是个三十多岁的老警察,两杠两星。

他的性格比较温和,和其他几个老警察经常对自己的辅警骂骂咧咧相比,宋思远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不错。

他会分析一个警情的前因后果,也会教宋思远怎么处理这种事情。

而且每次出警后,宋顺远也发现黄超的分析非常准确,这让他很佩服这个老大哥。

“叮铃铃——”

宋思远的手机响起来。

“超哥,要出警了吗?”宋顺远站起来,抓起自己的装备。

“嗯,死了人,去看看是不是案件。”

宋思远挂掉电话,略微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

出生这么久,除了在电影电视里,他还没有见过真的死人。

坐上警车副驾,宋思远接过黄超递过来的终端,点开警令APP。

两分钟前,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

报警人是个十六岁的高中生,他放学回家,发现父亲倒在客厅里,已经没有呼吸。

不管什么警情,处理办法都是辖区治安所的治安员赶过去判断情况,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通知分局刑警大队到现场勘察,如果是行政治安案件,则由治安员自行处置。

现在无法判断死者死因,因此黄超带着宋顺远先去现场。

出事的地方是距离横街治安所只有几百米远的一个安置小区茗安苑,都是六层的老式建筑,里面住着一千多户居民,有拆迁户,有租客,也有后来买了这里房子的业主。

人员构成非常复杂。

黄超二人到达现场的时候,附近七医院的医护人员也到了。

出事的房子位于二楼,门口正围着几个跟着医护人员上来看热闹的邻居。

一个医生和两个护士正蹲在死者身边,检查他的状况。

黄超吩咐宋思远先拍照和登记报警人的信息,自己分开人群进屋。

医生站起身,低声对黄超说道:“已经死了。急性心肌梗塞导致的猝死。”

黄超看了一眼门外的人,又简单看了一下室内的情况。

这是个套一的房子,客厅里很乱,地上放着很多纸板和杂七杂八的废品,破旧的沙发上叠着一床被子,看上去有人平时睡在上面。

脱了漆的小桌子上摆着一盘炒的泡青菜和一碟豆腐乳,一个装着半瓶酒的白酒瓶旁边,是一个里面粘着少量油渍的空碗。

筷子落在地上,就在死者身边不远的地方。

没有搏斗或者其他看上去像是凶杀的痕迹,结合医生对死因的说法,黄超初步判断死者正在喝酒的时候起身,却因突发心肌梗塞倒地,家里却无人报警求医,因而不幸死去。

宋思远正在记录报警人的信息。

报警人是个十六岁的大男孩,脸上还挂着泪。

他大约十分钟前放学回家,开门就看到父亲倒在地上。

叫了几声都没反应,吓坏了的男孩忙用父亲的手机报了警、拨打了急救电话。

黄超又走过去看了看门,没有任何破坏的痕迹。

如果结合室内状况,基本可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男孩名叫沈虞,今年十六岁,在聊城八中上高一。

死者名叫沈斌,五十四岁,无业,以捡拾各种废品为生,曾因心脏病入院治疗。

这套房子是租的,每个月租金八百元。

房东也得到了租客死在屋子里的消息,气急败坏地赶了过来。

死了人的房子显然会降低价值,但人死都死了,租期也没到,房东也只能自认倒霉。

从房东口中,黄超了解到了一些信息。

这对父子在这里租住的时间已经差不多十年,很少和左邻右舍来往,据说沈斌正是因为要供沈虞念书,才在十年前从县城来到了聊城。

就是靠着捡垃圾卖钱,这个男人养活了父子俩,并且一直供养沈虞念到了高一。

据说沈虞的成绩还非常不错。

街道办的人也赶到了现场,宋思远看到了自己的表叔秦方庭。

显然,秦方庭是知道这个家庭的,他走到黄超身边,示意他和自己到一旁说话。

两人的声音很低,宋思远听不清楚他们说话的内容,自己对倒在地上的死者好奇,却又不敢真的去看。

索性便让看热闹的邻居们让出一条路,让提着一副担架和裹尸袋的医院护工进来收敛死者。

他这时才真正注意到死者的家属,那个十六岁,还在就读高一的大男孩。

少年脸上的泪痕犹在,但他没有再哭泣,而是倚在墙边,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父亲。

傍晚的天光从单元楼道的透光窗射入,少年的上半身被斜阳映着,蓝白色的校服看上去竟似笼罩了一层金色的薄雾。

尸体被装入黑色的尸袋,又被放在担架上抬了下去。

它要被送入医院的停尸房,在办理完火化手续后,火葬场的灵车会直接到这里来拉尸。

医生和少年被黄超叫着上了警车,他们还要到治安所去做笔录——医生是作为死者死因的证人,而少年则兼着报警人和死者家属的双重身份,需要到治安所去签署死亡证明。

后续的很多手续都要在这份正常死亡证明的基础上才能开展。

秦方庭和另一个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则留了下来。

沈斌的后事还需要街道办出面,钱大概率是由区民政局出,街道办负责跑腿。

总不能让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去做这些,街道办一个个细胳膊细腿儿的,可经不起死者家属投诉。

沈斌非本地户籍,但近年来夏国的户籍政策有所松动,作为辖区重点困难家庭,沈斌父子一直是街道办重点关注对象。

怕他们生活无着搞出什么事。

不过沈斌一直安安分分地捡拾垃圾换钱,从来没有任何事情牵扯到他身上。

而沈虞作为优等生,在入学聊城八中时是得了一小笔奖学金的,据说今年学校的奖学金名单里也会有他。

若非户籍原因,沈虞还能够另外申请一笔贫困助学金。

提交了警情后,宋思远领着沈虞来到了二楼的办公室。

普通的笔录一般都在一层的接待大厅里完成,但涉及到刑事案的笔录、讯问都是在二楼专门的讯问室。

这个虽然并非刑事案件,但毕竟涉及到了死人,所以黄超特别嘱咐宋顺远把人领上二楼。

宋思远按开电脑显示器,用黄超的ID登录上了笔录系统。

沈虞安静地配合着他,笔录做得非常顺利。

唯一的问题是,沈虞并非沈斌的亲生儿子,这一点沈斌并没有隐瞒他。

十五年前的一个寒冬,沈斌在卢永县的一个工地上搬砖,在工地后面的一条臭水沟边的草丛旁拉屎的时候,捡到了昏迷的沈虞。

那时候他还不到一岁,看样子是被人下了药扔在那里的。

若非沈斌捡到他,沈虞必定会在那个夜晚冻死。

沈斌结过婚,但老婆嫌他穷,跟一个饭馆小工私奔跑去了南方,过了两年大着肚子回到卢永县和他办了离婚。

于是沈斌没有报警,把孩子抱回了自己的老家,找关系把他落在自己户籍上,名字还是请治安所的人起的。

一直躲到沈虞满七岁,沈斌才带着沈虞来到聊城,用攒下的一点钱租了房子办了居住证,这才把他送到了小学开始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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