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
她事务所楼下的咖啡馆。
我把手机里的截图
一张张翻给她看。
两份早餐发票。
两套洗浴用品的消费记录。
酒店床上两个枕头的照片。
赵律师看完,摘下眼镜擦了擦。
“有倾向性,但不够。”
“发票可以解释成请客户吃饭,
洗浴用品可以说酒店搞错了,
枕头照片也可以说
是你老公睡觉翻身压的。“
我问她:“那什么才够?”
“直接证据。
比如两个人同框的照片或视频,
对方承认关系的文字记录,
或者能证明
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实物。“
她顿了顿,看着我说:
“宋霁,我跟你说句实话。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直接摊牌,
但大概率他全盘否认,
你在离婚诉讼中
很难拿到过错方赔偿。
第二,继续等。
等到证据链完整再动手。
这个过程可能很长,
也可能很快。“
“取决于他什么时候犯更大的错?”
“取决于你能忍多久。”
我说:“我能。”
赵律师看了我一眼,
点了点头。
“那从现在开始,
任何跟他出差有关的异常,
全部记录。
时间、地点、细节。
票据、消费记录、聊天截图。
所有东西按时间线整理,
发给我备份一份。“
从那天起,
方旭东每一次出差,
都是我收集证据的窗口期。
第四个月,
他去成都出差三天。
回来后我趁他睡着,
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
他从来不改密码,
生加手机尾号。
邮箱收件箱里,
一封南航的行程确认邮件:
同一班航班,
相邻座位,27C和27D。
27C是方旭东。
27D的名字叫韩薇。
我用手机拍了屏幕,
退出邮箱,合上电脑。
韩薇。
这个名字我没听他提过。
第五个月,
方旭东公司搞季度聚餐,
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合照。
二十几个人站两排,
他站在后排左边第三个。
我放大照片,
前排右边第二个位置,
一个穿藕粉色针织衫的女人,
侧脸对着镜头。
口别着工牌,
名字被旁边人的胳膊挡住了,
只露出一个“韩”字。
藕粉色。
我记住了这个颜色。
第六个月,
也就是三天前。
方旭东说去上海出差。
我照例帮他收拾行李,
掂了一下箱子。
十一斤二两。
然后他走了。
三天后他回来。
我接过行李箱。
十四斤出头。
多了三斤。
三斤。
一条真丝吊带裙加包装袋,
大概就是这个重量。
而那条裙子的颜色,
是藕粉色。
04
证据已经够了。
赵律师确认了这一点。
但我没有立刻动手。
因为还有一件事要确认——
钱。
结婚五年,
方旭东工资卡一直在我手里。
每个月到账一万八,
雷打不动。
房贷我们各还一半,
家用从我工资里出。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但上个月我无意间
在他书房的抽屉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