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趟那个小区。
城东,滨江花园,七号楼,1802。
电梯到十八楼。走廊很安静。1802的门是红棕色的。门口放着一双拖鞋和一双皮鞋。
皮鞋是男式的。四十二码。
刘建军穿四十二。
我站在走廊里,看着那双皮鞋。
新的。鞋底几乎没有磨损。
我想起刘建军上个月说他的旧皮鞋坏了,让我帮他网上买双新的。
我买了。三百多块。他说“差不多够穿就行”。
门口这双,我看了一眼鞋标。
一千八。
他在这里放了一双一千八的皮鞋。在家里穿我花三百块买的。
我转身走了。
电梯里,有个中年女人提着菜。她看了我一眼,随口问了句:“你也是这栋的?”
“来看朋友。”
“哦,1802的啊?那个阿姨人挺好的,上个月刚搬来。她儿子挺孝顺,经常来。”
“是吗。”
“是啊,上次还帮我提了两袋米呢。长得高高的,戴个眼镜,说话可客气了。”
刘建军。一米八二,近视,说话客气。
他经常来。
我们家那边,他说加班的那些夜晚,原来在这里。
不。也许不全在这里。但他在这里有一个“位置”。
我回到家。坐在客厅。
茶几上有杨建军早上没喝完的半杯茶。沙发上还有他坐过的凹痕。
一切如常。
厨房里还炖着下午准备好的鸡汤。
这个家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在做。我买菜,做饭,洗碗,擦地,交物业费,交水电费,给他洗衣服,给他熨衬衫。
而他在城东,有一套三百万的房子。里面有新沙发,有紫砂壶,有一双一千八的皮鞋。
没有我。
我洗了手。把鸡汤盛出来。擦了灶台。叠了洗衣机里的衣服。
然后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水。
水凉了才想起来喝。
4.
那天晚上我没再碰他的电脑。
第二天他上班后,我开始查手机云备份。
刘建的是苹果。家里有一台旧iPad,登着他的Apple ID。这个他大概忘了。
我打开iPad,进了他的iMessage。
大部分是工作消息。
但有一个联系人的备注名让我停住了。
“孙律师-民事”。
我点进去。
第一条消息是半年前的。
“孙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方面的问题。方便的话我们约个时间。”
“好的刘先生,您方便这周三下午两点吗?”
“可以。”
我的手没有抖。我以为会抖。但没有。
我继续往下看。
一条一条。
半年前的第一次咨询。他问:婚前一方的陪嫁在婚后被使用,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孙律师回复:如果陪嫁没有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刘建军的第二个问题:如果这笔钱用于购买房产,且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呢?
孙律师回复:建议面谈。
之后他们见了面。聊天记录变成了约时间、确认文件之类的短消息。
但有一条,三个月前,刘建军主动发的:
“孙律师,我想确认一下,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我母亲的名字,全款购买,没有贷款,产权清晰——离婚时对方能主张分割吗?”
孙律师的回复很长。我只看到了最核心的一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