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
“陈律师,他不是低估我。”
“他是本没把我当成一个需要估量的人。”
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附属品。
一个可以随意丢弃,但必须保证净身出户的附属品。
“那么,徐女士,现在是我们出牌的时候了。”
“好的,我随时可以。”
我挂了电话。
从行李箱的夹层里,拿出了那本厚厚的账本。
深蓝色的硬壳封面。
是我在超市买的最普通的那种。
我翻开第一页。
期是五年前,我们结婚后的第一个月。
第一笔记录。
“9 月 5 ,收到周明家用 3000 元。”
下面是支出。
“9 月 5 ,菜场,青菜 3.5 元,猪肉 18 元,鸡蛋 10 元。”
“9 月 6 ,超市,牙膏 12.9 元,洗衣液 25.8 元。”
“9 月 10 ,燃气缴费,152 元。”
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
时间,地点,用途,金额。
我一页一页地翻过去。
就像重温我这五年的人生。
账本的前半部分,充满了新婚的琐碎和温馨。
我偶尔会给自己买一支口红。
或者和周明去看一场电影。
账上也会记下。
“10 月 1 ,电影票《xx》,78 元。”
“11 月 11 ,口红,180 元。”
这种记录,在童童出生后,就彻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粉,尿不湿,早教课。
开销越来越大。
三千块钱,开始变得捉襟见肘。
我自己的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用途”那一栏里。
我翻到其中一页。
三年前的冬天。
“12 月 12 ,周明生,‘天梭’手表一只,4500 元。”
这笔钱,是我从自己的积蓄里拿出来的。
是我结婚前存的嫁妆钱。
他当时很高兴。
抱着我转了好几个圈。
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婆。
我当时也觉得很幸福。
觉得为他付出一切都值得。
现在看来。
真是个笑话。
我继续往后翻。
一笔记录让我停了下来。
“去年 8 月,转账,周小美(周明姐姐),20000 元。”
后面用红笔做了个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