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扛了下来。
首付三十万,贷款八十万,每个月还五千多。
那一年,姐姐生孩子。
妈妈包了十万红包。
我结婚的时候——哦不对,我没结婚。
妈妈说我太挑剔。
说我眼光太高。
说我不懂事,不知道替家里考虑。
“你嫁出去了,以后婆家养你。你哥呢?他得养我们。”
这是妈妈的逻辑。
在她看来,女儿是赔钱货,早晚是别人家的。儿子才是自己人,得留着钱给儿子。
所以,她可以给哥哥五十万买房。
可以给姐姐十万红包。
却不能借我十万块钱。
我坐在沙发上,回想着这些往事。
忽然觉得很可笑。
三十年了。
我居然现在才看清楚。
不是我不够好。
不是我不够努力。
是在这个家里,我从来就不重要。
手机响了。
是一条微信。
妈妈发来的。
“小敏,你刚才说的话太过分了。我是你妈,你怎么能那么跟我说话?”
我看着那条消息,没回。
又一条。
“遗产的事,你再好好想想。七十万不少了。你别不知足。”
我还是没回。
第三条。
“你要是不同意,那就法律程序。别怪妈没提醒你,打官司你也拿不到多少。”
我看着最后一条消息,忽然笑了。
法律程序?
好啊。
我打开电脑,开始查资料。
继承法。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一条一条地看。
看完之后,我心里有了数。
爸爸没有留遗嘱。
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
妈妈是配偶,我和哥哥姐姐是子女。
四个人,理论上应该平分。
但妈妈想让哥哥分400万,姐姐分400万,我分70万。
还要我把70万“借”给哥哥。
她凭什么?
我继续查。
查到了一个关键的信息。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我笑了。
三年。
一千多天的照顾。
四百多次透析。
三十六次化疗。
一百五十六次复查。
无数次急诊。
这还不叫“主要扶养义务”?
我开始整理资料。
三年的转账记录。
三年的医院缴费单。
三年的购物清单。
轮椅、护理床、制氧机、各种药物……每一笔都有记录。
还有那半年的护工费用。
一条一条,一笔一笔,清清楚楚。
我把这些资料都保存好。
然后,给妈妈发了一条消息。
“妈,法律程序就法律程序吧。”
“我接着。”
6.
消息发出去之后,妈妈没有立刻回复。
我知道她在生气。
在她眼里,我应该乖乖听话,接受那七十万,然后“借”给哥哥。
她没想到我会拒绝。
更没想到我会说“法律程序”。
晚上,姐姐打来电话。
“小敏,你发什么疯?”
“我没发疯。”
“你跟妈说要打官司?你知不知道这对家里的影响?传出去多难听?”
“姐,是妈先说法律程序的。”
“那她是气话!你还当真了?”
我沉默了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