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聚福楼,7200元,家庭聚餐。
我一笔一笔地录,录了整整两个小时。
最后,我看着那个总数——
473,600元。
我盯着这个数字,心里忽然很平静。
不是不难过。
是难过得太久了,已经麻木了。
我想起小时候的事。
我比弟弟大4岁。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跟我说:“你是姐姐,要让着弟弟。”
有好吃的,先给弟弟。
有新衣服,先给弟弟。
我穿的,都是邻居家姐姐不要的旧衣服。
我问妈妈:“为什么弟弟有新衣服,我没有?”
妈妈说:“弟弟是男孩,以后要撑门面的。你是女孩,穿什么不一样?”
高考那年,我考上了省城的大学。
弟弟比我小4岁,还在上初中。
妈妈说:“家里供不起两个大学生,你要是考上了,就自己想办法。”
我半工半读,拿奖学金,做家教,自己供自己读完了大学。
弟弟高考那年,考上了一个二本。
妈妈说:“你弟考上大学了,咱家祖坟冒青烟了!”
他的学费、生活费,爸妈全包。
我那时候已经工作了。
妈妈说:“你工作了,给你弟打点生活费吧。”
我打了。
每个月500块,打了四年。
加起来2万4。
那个时候我工资才3000块,房租就要1000。
我每个月省吃俭用,就为了给弟弟打生活费。
弟弟从来没说过谢谢。
一次都没有。
我以为他是不好意思。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觉得理所当然。
因为妈妈跟他说:“你姐有钱,给你花是应该的。”
应该的。
我忽然想笑。
什么叫应该的?
我的钱是我自己挣的。
我没偷没抢。
凭什么给他花是“应该的”?
晚上,我又翻了翻相册。
不是账单了,是老照片。
我找到一张2008年的照片。
那是弟弟买房那年,我们一家人在新房前的合影。
照片里,弟弟笑得很开心。
爸妈也笑得很开心。
我站在最边上,也在笑。
但我记得,那天我心里其实很苦。
30万首付,我拿了28万,爸妈拿了2万。
弟弟一分没出。
房产证上,只写了弟弟一个人的名字。
我问妈妈:“这房子我出了大头,能不能写我的名字?”
妈妈说:“写你名字嘛?你以后嫁人了,这房子不还是你弟的?你是姐姐,帮弟弟是应该的。”
应该的。
又是这三个字。
我看着那张照片,忽然发现——
照片里的我,笑得那么勉强。
我把照片放大,看了很久。
那个时候的我,30岁。
单身,没房,存款全给了弟弟买房。
我以为我帮了弟弟,弟弟以后会感激我。
我以为我对家里好,家里也会对我好。
我错了。
从那以后,我成了这个家的提款机。
弟弟结婚,我出钱。
侄子出生,我出钱。
侄子上学,我出钱。
家庭聚会,我买单。
爸妈生病,我掏医药费。
我出的钱,比弟弟多十倍不止。
但在这个家里,我永远是那个“外人”。
因为我是女儿。
女儿是泼出去的水。
儿子才是自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