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将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把沈修明天要穿的衬衫熨烫平整,挂在床头。那是我卖了血才给他买的衬衫。
在桌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简单的几个字: “阿修,我累了,想回老家过几天清净子。别找我,分手吧。”我不敢写实话,怕他愧疚。
凌晨三点,我吞下了积攒已久的安眠药。没有选择在家里,而是去了离家不远的江边公园。那里有我们大学时第一次约会的长椅。
冬夜的风刺骨地冷,我蜷缩在长椅上,意识逐渐模糊。
如果人有来生,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富家千金,能给沈修最好的资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死都要精打细算,生怕给他添一点麻烦。
黑暗彻底吞噬了我。
……
再次有了意识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
并没有见到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也没有去往或天堂,而惊恐地发现,自己正悬浮在半空中,脚下是熙熙攘攘的街道,而不远处,正是我和沈修的出租屋。
我……变成了鬼魂?
一种强大的执念牵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那个地下室。
我看到沈修醒了。
他看到了桌上的纸条。
我以为他会发疯,会痛苦,会满世界找我。
然而,我看到的沈修,在短暂的错愕后,脸上竟然浮现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
下一秒,出租屋的门被敲响了。
几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在这个狭窄破旧的出租屋里,这群人显得格格不入。
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对着沈修恭敬地弯腰鞠躬:
“少爷,三年期限已到。您对陆小姐的‘考验’结束了。既然她因为受不了贫苦而主动离开了您,说明她并不是那个能与您共富贵的人。老爷说了,您可以回家继承集团了。”
飘在半空中的我,灵魂猛地一颤,如遭雷击。
少爷?考验?
沈修站直了身体,原本那种颓废、卑微的气质荡然无存。他慢条斯理地解开那件我昨晚含泪熨烫的廉价衬衫,随手丢进垃圾桶,眼神淡漠得可怕。
“是啊,”沈修冷笑一声,语气里带着一丝嘲弄,“十年了,我还以为她多能吃苦。原来在贫穷面前,她的爱也不过如此。”
“备车吧,”沈修跨过地上那张我用了五年的旧地毯,“回豪庭公馆。”
空中的我看着这一幕,看着那个我用生命去爱的男人,看着那个我为了不拖累他而选择自的男人,此刻正嫌弃地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准备回归他原本的富豪人生。
我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 原来这十年的相濡以沫,这十年的含辛茹苦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场早已写好剧本的测试。
我的灵魂飘荡在沈修的身侧。
我看着沈修坐进了一辆加长的黑色宾利,车内暖气充足,与我死前感受到的那个刺骨冬夜截然不同。
沈修接过助理递来的热毛巾,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仿佛要擦掉在那间地下室里沾染了十年的穷酸气,“少爷,那个出租屋里的东西……”助理小心翼翼地问。
我的灵魂猛地凑近。那个出租屋里有我给这十年来写的所有记,有我确诊的病历单,还有我省吃俭用给他买的唯一一块不算太差的手表,只要他回去看一眼,哪怕只是一眼垃圾桶,他就能知道真相。
